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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糞車廠家介紹正確合法使用汽車燈光語言
最近幾天氣溫驟降,今天專用汽車之都下起了大雨。冬季容易起霧,加上大雨,再加上天黑較早能見度很低,而且大家歸家心切,所以路上更需要格外注意交通安全。在這樣的天氣情況下,合理合法的正確文明的使用汽車燈光語言就顯得格外重要。
其實,交規對機動車使用燈光有非常細致的規定。比如,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製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在轉向拐彎時應提前打轉向燈。針對亂用燈光的行為,交警可處以扣1分罰款50-200元不等。下麵吸糞車廠家湖北俊龍專用汽車有限公司帶您複習一下交規對燈光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
第四十八條,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製的交叉路口,應當遵守: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第五十七條,機動車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九條,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製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第六十一條,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於那些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駕駛人,交警部門將會對其處以罰款50元,記1分的處罰。
其實,
長用遠光燈也威脅自身安全
據高級汽車工程師薑先生介紹,當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根據駕駛員自身視力和所處環境的不同,駛離恢複的時間也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續2秒左右的時間,在這兩秒的時間裏,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對安全有著致命的威脅。
據了解,遠光燈所產生的超大光暈會占據人眼視覺中很大一部分麵積,從而使得駕駛員對來車的寬度以及它身後情況的判斷力下降,從而導致錯誤的操作。
除了對迎麵駛來的車輛有影響,遠光燈也會在前車的後視鏡中表現成大麵積光暈,而光暈會縮小你前方路況的可視範圍,如果此時想並線或轉彎,從後視鏡觀察後方情況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因此,薑工程師建議廣大駕駛員在夜晚視線不好,選擇放慢車速行駛,這遠比開啟遠光燈增加照明安全得多。如果在必須使用遠光燈是,應該與近光燈交替使用。如果在大霧天氣禁用遠光燈,因為此時空氣透明度較差,燈光會在空氣中行程漫反射效果,不僅不會讓你看的更遠,反而會加大對來車的影響。
近期網上有車友交流“燈語”。誠然合理使用燈語能方便交流。但是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使用需要看情況謹慎使用。吸糞車廠家湖北俊龍專用汽車有限公司為您簡要的介紹一下。
駕車是否有規範“燈語”?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市多家駕校了解到,教練會傳授一些會車和超車時使用遠光燈的技巧。但在交管部門的理論考試和路考夜間燈光考核部分,所謂規範燈語並未出現。《道法》中,對於遠光燈的使用有具體限製,但未注明燈語是否規範。
網傳 學會5種燈語 表達提醒和拒絕
該網帖名為《學會5種常用燈語禮貌提示車友》,開頭稱:“燈語是一種通訊工具,用燈光一明一暗的間隙做出長短不同的信號來傳遞信息。”
微博裏總結了5種燈語,分別為綠燈亮後前車不走,燈語:大燈閃一下;夜晚遭遇強燈閃眼,燈語:兩下大燈提醒,亮雙跳表示不滿;遇到車輛要並道,大燈一閃同意,連閃拒絕;發現鄰車有問題,大燈連閃三下;後車跟車太近,階段性亮刹車燈。
網帖進入微博後,很快被包括“交通安全網”等多家實名認證微博轉發,引發網友熱議。
駕校 偶爾給學員講 不在考試範圍內
駕駛汽車,通過遠近光燈的變化來表達信息的“燈語”,是否規範?在成都市成鑫駕校,記者找到教練劉師傅。他稱,燈光使用是駕考環節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如何使用燈光一般是在學員實際駕車過程中傳授的。“主要教學員在遭遇會車、上下坡等情況時如何變換遠近光燈,基本與駕考大綱裏要求的內容一樣。”對於燈語,劉師傅表示也會使用,“有時候會給學員講一下,但會說明隻是參考,不在考試範圍內。”
近日剛考完理論考試的學員張先生說,“其中涉及燈光使用的,大概有10道題,但都沒有遠近光燈變換來打燈語的題。”
記者從成都市車管所了解到,科目三夜間模擬考試中,5種燈語全都不在考核範圍內。
交警 《道法》無規定 隻是個人行車習慣
在《道路安全法》中,記者並未看到有關於“5種燈語”的規定。成都市交管局民警介紹,與《道法》配套實施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中,同樣沒有燈語的使用規定,“如果一定要使用汽車燈語,也隻是建議有條件的司機學習使用,但並不是法規的強製要求,成都地區暫時不會全麵推廣。”
駕考硬性要求沒有燈語相關內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使用這5種燈語是否具有可行性?“我們沒有接到過執法過程中規範駕駛員使用燈語的命令。”成都市某交警分局一名民警說,目前遠近光燈如何使用,民警嚴格按照《道法》相關規定進行執法,所謂燈語隻是行車時的個人習慣。
“例如‘遭遇強燈閃眼,兩下大燈提醒,亮雙跳表示不滿’這條燈語,沒有法規規定閃燈次數代表不同含義,對麵車道駕駛員看見,還有可能誤讀為挑釁。”民警建議,燈語隻作為行車過程中的駕駛參考,最好別隨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