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專用汽車之都 政府定點采購單位
·環衛車、環衛設備及專用汽車生產基地
銷售經理:王翔 13908662884
王經理 18995953584
姚經理 18771340219
鮑經理 13409665848
傳真號碼:0722-3818001
企業郵箱:zhtzcw@qq.com
5月1日起,由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四部委聯合發布的《機動車強製報廢標準規定》開始正式實施。新規中,最受關注的是私家車的報廢年限由原來的15年限製,變為如今的行駛60萬公裏後引導報廢。專用汽車廠家湖北俊龍專用汽車有限公司向您一一解讀新規疑問。
1、私家車60萬公裏後“引導報廢”
新規: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製。但根據規定,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裏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其中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解讀:一輛私家車,按車主每年行駛兩萬公裏,不管是10年跑完60萬公裏還是30年跑完,達到60萬公裏後,車管部門將從車輛的安全角度對其勸導、建議進行報廢。但引導報廢不是強製報廢,隻要車輛按時參加審驗合格,在年檢時,各項安全性能達標及排放符合標準,能夠滿足車輛檢驗標準,依然可以繼續上路行駛。
2、3個檢驗周期不合格將強製報廢
新規:在檢驗有效期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應當強製報廢。
解讀:連續3個檢驗周期並不是指連續三年不審車,不同型號的機動車年檢周期不一樣。目前非營運載客的全新小車,6年之內是兩年一審驗(3個檢驗周期即6年),6至15年是一年一審驗(3個檢驗周期即3年),15年以上是半年一審驗(3個檢驗周期即1年半)。
3、距報廢年限不到1年不得變更使用性質
新規: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性質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距新規規定的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改變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
解讀:私家車沒有報廢年限限製,但出租車的使用年限卻規定隻有8年。以往,許多出租車在臨近報廢時,會偷偷將車籍轉至外地,並將營運車輛的性質改為非營運車輛,然後給車身噴漆,當成私家車重新上路。新規實施後,將會杜絕這種現象的發生。
其他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
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12年;
租賃載客汽車15年;
小型教練載客汽車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15年;
公交客運汽車13年;
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15年;
專用校車15年;
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20年。
提醒: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兩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雖然新規取消了私家車的報廢年限,但對車輛年審的標準提高了,特別是綠標的實施,對汽車的尾氣排放標準要求更高。私家車到60萬公裏要“退休”,隻是一個參考數值,即使車輛沒有到報廢期,如果在檢測時達不到上路要求,年檢就無法“過關”,同樣不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