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設為首頁

·中國專用汽車之都 政府定點采購單位
·環衛車、環衛設備及專用汽車生產基地

網站首頁Home公司簡介About Us 新聞中心News谈球吧-体育赛事中心Products谈球吧-体育赛事價格Products Price 訂車流程Process 售後服務Service 客戶留言Messages聯係我們Contact Us

  • 湖北谈球吧-体育赛事環衛科技有限公司座落在中國專用汽車之都湖北隨州。隨州是曆史文化古城,炎帝神農故裏,編鍾古樂之鄉,專用汽車之都。我司谈球吧体育官网在线入口生產銷售各種垃圾車,包括勾臂式垃圾車、壓縮式垃圾車、新能源垃圾車、純電動垃圾車;吸糞車,吸汙車,灑水車,高壓清洗車,清洗吸汙車,汙水處理車,霧炮車等各種環衛車;道路清障車,平板運輸車,隨車起重運輸車,高空作業車,散裝飼料車,LED廣告車,水泥攪拌車,粉粒物料運輸車,客車校車等各種專用特種汽車。我司谈球吧-体育赛事質量可靠,技術先進,價格低廉,性價比和競爭力領先。願隨時為您提供各種專用車谘詢和報價!歡迎隨時聯係垂詢!

推薦新聞

公司新聞當前位置:首頁> 新聞資訊 >> 公司新聞 >> 車輛購置稅法公布:稅率為10% 五種車輛免征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法公布:稅率為10% 五種車輛免征購置稅

作者:湖北谈球吧-体育赛事環衛科技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2484 發布時間:2019-01-06 12:18:01
分享:

車輛購置稅法公布:稅率為10% 五種車輛免征購置稅

日前,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以下簡稱《車輛購置稅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車輛購置稅法》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五種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第三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第七條 納稅人申報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其應納稅額。


第八條 納稅人以外匯結算應稅車輛價款的,按照申報納稅之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繳納稅款。


第九條 下列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一)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車輛購置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第十一條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二條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應當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應稅車輛完稅或者免稅電子信息對納稅人申請登記的車輛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依法辦理車輛注冊登記。


第十四條 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於免稅、減稅範圍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以免稅、減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第十五條 納稅人將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企業或者銷售企業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退稅額以已繳稅款為基準,自繳納稅款之日至申請退稅之日,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


第十六條 稅務機關和公安、商務、海關、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應當建立應稅車輛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製,及時交換應稅車輛和納稅信息資料。


第十七條 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分享:
網站地圖k8凱發體育appk8凱發體育app下載凱發k8體育APP凱發k8娛樂官網app下載體育凱發k8體育APP官方網站下載球盟會APP手機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