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遠光燈晃倒還是要安全第一不要鬥氣互閃
@廣州交警:【被遠光燈晃到怎麽辦?】被對向車晃時,眼睛盡快躲開發光點,同時閃遠光燈提示對方,盡量減速慢行;被同向車晃時,有條件的可以使用防眩目後視鏡;實在不行還可以減速讓道,放他過去。千萬不要憑經驗或者僥幸心理,更不要做“路怒”族,不理智的采取報複性措施。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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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洗灰:警察蜀黍,有些路段的測速燈的亮度可以亮瞎人了,你們沒發現嗎?到那些位置如果前麵有車都是看不到的,就和被遠光燈照著一樣。
@爪子魚擺擺:行駛照明出現的時間比汽車發明還要早,那麽多世紀了卻一直未在遠光晃眼上有革新,別提自適應遠近燈。
@南瓜小花Eva:開遠光燈查到能不能罰!就是不開車,行人看到都難受!有條款無執法,寫得再完善的法規也是一張紙。
@羊咩仔恩恩:應該讓手機拍照和行車記錄儀拍到,圖像可以作為證據,遠光燈無法現場執法,查到就罰,就罰司機自己被強光照射五分鍾,亮瞎他。為什麽不可以和深圳一樣嚴格執法。罰重了,開車就文明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