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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警人士表示,“醉駕入刑”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震懾了多數車主的酒駕行為,但仍有為數不少的車主抱著“酒後駕車”的僥幸心理,而每次大範圍的突擊檢查均有“酒駕”車主被抓。交警人士提醒,酒後駕車不僅可能麵臨坐牢,還可能因嚴重後果導致被判處死刑,對酒駕心存僥幸的駕車者務必警鍾長鳴。
嚴厲執行醉駕入刑
有交警人士表示,隨著酒駕入刑,車主酒駕現象明顯減少,但有僥幸心理的駕車者仍然不少。幾乎每一次較大範圍的查處行動,均有“醉貓”落網。順德交警在今年7月份開展的一次淩晨突擊檢查中,短短4個多小時就查處涉嫌酒駕13人,醉駕9人。數據顯示,順德區上半年就查獲酒後駕駛行為(含醉酒)263宗。
交警人士指出,從日常交通事故尤其是晚間的交通處理中發現,醉駕行為多引發較為嚴重的交通事故。此外,重大節假日也是醉駕案的高發時段,不少車主在被動喝酒後堅持駕車。
上周五,備受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上海“導致3人死亡”黃世華醉駕案正式執行死刑。據悉,目前法院對醉駕入刑采取非常嚴厲打擊的態度,以佛山醉駕入刑一年間判決的379件醉駕案件為例,這些醉駕者均受到嚴厲懲處並被判處拘役刑罰,無一人被判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隻有93人因犯罪情節較為輕微且有明顯悔罪表現而被處以緩刑。
醉酒次日開車也會致醉駕
記者獲悉,除了酒後駕駛外,車主還應注意酒精殘留引發的醉駕行為。順德檢察院披露的危險駕駛案發現,曾出現多起前一天喝酒,次日仍被檢查出來的醉駕行為。相關人員介紹,其中3宗案件經查實的案例中,嫌疑人均是在前一天晚上飲酒,休息一晚後第二天早上駕車上路,在交警查獲時當事人血液酒精濃度均超過規定的80mg/100ml標準,構成危險駕駛罪。
據了解,人體對酒精的代謝能力個體差異非常明顯。因此,駕駛人除了上午喝酒下午不能開車外,如果前一天晚上喝得太醉,即使第二天頭腦非常清醒,最好也不要開車。目前,是否醉駕也無法與頭腦清醒形成簡單的量化標準,交警查處醉駕僅僅是依據血液的檢查報告。因此,無論任何時間,都不要自持酒量好,而逞強酒駕。
女士穿高跟鞋開車,十分危險。昨日,武漢市人大就《武漢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向交管部門征求意見,礄口區交通大隊專職法製員孫友斌建議,近年來,女司機穿高跟鞋駕車造成的事故時有發生,應通過此次地方立法,對駕駛員穿鞋予以規範。
孫友斌舉例說,去年在漢陽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士穿高跟鞋駕車,鞋跟卡住油門,導致汽車失控,造成兩死一傷。“這類事故我們常會碰到,但目前的法規並沒有將不得穿高跟鞋駕車列入禁止內容。”
記者了解到,曾有機構做過實驗,穿高跟鞋開車最大的問題就是造成刹車距離拉長,還可能導致腳掌從踏板上滑落,無法及時製動,最終引發車禍。
公開見報的“高跟鞋車禍”也不少:2009年7月7日,漢十高速71公裏處發生交通事故,一女司機因腳穿高跟涼鞋,踩刹車時打滑,車失控撞上護欄;2012年2月21日,武漢百步亭社區,一女司機因鞋跟太高踩偏油門,撞死路人。
對此,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河潔表示,法規中對車輛駕駛人的責任和義務規定較少,可考慮增加。
目前,已有城市對駕駛人穿鞋做了要求。《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不得穿鞋跟超4厘米的高跟鞋駕車,違者將處50元罰款。